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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三公局交轨公司新疆将淖项目地材招标公告婚礼跟拍

2022-07-28

中交三公局交轨公司新疆将淖项目地材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将淖铁路1标项目部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地材)

招标编号: 交轨-WZ-03-2021-地材(新疆)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铁路淖毛湖至将军庙线已由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淖毛湖至将军庙新建铁路项目核准的批复》(新政函[2020]59号)。项目业主为将淖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雄安交通轨道分公司。本项目碎石、天然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中国建材网cnprofit.com。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标段线路总长度约为76km,途径伊吾县,巴里坤县。起点为白石湖南站起点DK0+000,终点为DK76+000,主要工程量包括桥梁1.11km/29座,涵洞4km/260座,路基70km(包括布拉克,牛圈湖两个车站) 。

2.2招标内容:

包件1:

碎石 5-20mm 106557吨

包件2:

天然砂 80695吨

2.3特别说明:

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2.4付款方式:

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当月15日乙方至甲方项目部凭甲方出具的验收单据按甲方要求办理结算手续,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1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结算金额的80%,该期结算的15%计入次月滚动支付,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待现场施工结束6个月内无质量问题,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不计利息,无息返还,如果甲方以商业汇票形式支付,乙方无条件接受。(承兑汇票承兑周期为出票后的12个月,承兑汇票款的提前提取使用的贴息部分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责因乙方提前提取承兑汇票材料款的贴息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砂石料生产能力;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并需持有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须提供最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提供完税证明。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砂石料需符合本工程技术和《铁路混凝土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建设用砂》(GB/T 14684-2011)、《建设用卵石、碎石、天然砂》(GB/T 14685-2011)及TB/T3275的相关要求。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为中标人,不含分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同时提供良好供货业绩证明(投标人须提供销售合同及相应的结算凭证作为证明材料)。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 近两年内在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低价中标申请调价、不能保证现场供应、供应不合格产品、拒绝签订或无法最终履行合同、提起任何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3.9其他要求:代理商可代理多个符合招标要求的生产企业的产品参与投标,提出切实可行的供应、运输方案及跨地域组织调配资源的措施,并须承诺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来源稳定,投标物资的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并在生产能力、组织供应和运输方案中明确。

3.10投标人同时要求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1招标人仅接受投标人开具税率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 2021年 6 月 16 日 9:30时至2021年6月23日10:00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1年 6月 9 日 9:30 时至 6月23 日 10:00 时。

4.2 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收取500元的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1年6月 23日10:00 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将淖铁路1标项目地材标书款及包件号”。(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雄安交通轨道分公司账户)

账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雄安交通轨道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容城支行

账 号:5451 0000 0012 0180 00321

邮 箱:jggswsb@163.com

4.4 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ec.ccccltd.cn/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 2021年 6月23 日10:00时后。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6月 30 日 10:00时止, 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每包件2万元整(现金形式)。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2021年 6月29日 18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6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将淖铁路1标项目地材投标保证金及包件号”。(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

账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将淖铁路1标项目部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哈密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11000139200264956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7. 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雄安交通轨道分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虎沟5号院

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鑫友劳动力市场3号楼

联系人:王翠翠 联系电话: 010-82818121(公司)

联系人:辛延军 联系电话: 15092325332(项目)

招标监督电话: 18500285027

标书款汇款凭证发至电子邮箱:jggswsb@163.com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发至电子邮箱:1129138709@qq.com

付款凭证第一时间以电子形式发至上述电子邮箱!!!

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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